自家别墅的地下车库 物业收“停车服务费”合法吗?
- 来源:腾讯网
- 时间:2023-08-26 19:44:04
来源|都市现场原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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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资料图】
《都市现场》的“民法典在身边”
停车服务费的争执
江西南昌的耿先生
在自家别墅的地下车库
被物业收了“停车服务费”
这是否于法有据?
耿先生在南昌市青山湖区路通沁园小区有栋别墅,地上三层、地下两层,其中负二层带有两个车库。耿先生告诉都市现场记者,虽然有车库,但是家里的两台车一直停在小区外。如果想将车辆停进自家车库,除了每个月要交给物业120元的停车服务费,还要一次性补齐入住前没交的这笔费用。
路通沁园小区业主 耿晓哲:就是按子母车位来收的话,一个月120元,这样的话,我几年没来住的话,几年的钱我就要补交给他,一年是1440元,大概我们要交3000多块钱,你车子才能进来,不录入的话,意味着你进来就要交临停费。
对于这笔停车服务费,耿先生十分不解,在他看来,负二层的地下车库是与自家内部联通并且封闭的,打扫等工作都是自己完成,他认为物业并没有提供任何服务。
路通沁园小区业主 耿晓哲:这是我住宅区以内,卫生间下面就是车库,打扫卫生照明,包括车子进来,也不需要你派人来导向,不需要你进行任何服务,你也不提供任何服务,你凭什么收钱。
对于未入住没有停车的情况下,仍要补交之前的停车服务费,耿先生就更难接受了。
路通沁园小区业主 耿晓哲:我家没车的话,我用于其他的地方,或者说把它当储藏间,放个台球桌或者放个饭桌到这里,那就不是车库了,不管你家有车没车,或者你来住没来住,你都必须交这个停车服务费,既没有停车又没有服务,你凭什么收费。
小区物业:没停车也要交费,因为提供了相应服务
8月19号下午,记者联系上了小区物业一名负责人,对方表示,低层别墅业主确实需要交每月120元的停车服务费,就算没停车也要交,因为他们提供了相应的服务。
路通沁园小区物业公司 负责人 龚先生 :因为你原来设计的那个地方,它本身就是地下的一个停车场,整个小区的设计,包括所有的东西毕竟是一个整体,车辆进入的道路,包括整个车库卫生的打扫、照明、水泵等等设施设备的维修,都会产生成本的,既然说是开发商赠送给你,但是你把它改变它用,或者说以这个为由,我没享受到你的服务,这个钱我不应该交,这个权利是你个人不使用,或者你也可以拿出去出租也好,你也可以进行一些收益。
律师观点:停车服务费该不该收 要看别墅车库的权属
律师张甜表示,这个停车服务费该不该收,首先要弄清楚别墅负二层车库的权属问题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二百七十五条,建筑区划内,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、车库的归属,由当事人通过出售、附赠、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。《民法典》第二百零九条规定,不动产物权的设立、变更、转让和消灭,经依法登记,发生效力。
律师 张甜:别墅下的车库,究竟属于专有部分还是公共部分,还是应当以产权登记为准,如果说这个车库属于业主的专有部分,那么业主的物业费,应当以专有面积的占用比例来进行计算,业主在缴纳这一部分物业费的时候,就要看他和物业公司之间,有没有就物业费的详细项目进行约定,看是否这笔物业费中,包含了停车的管理使用费,如果包含在物业费当中的话,那么业主就不需要额外地再去交这样一个费用。
律师张甜表示,如果地下车库不属于业主的专有部分,则依照《民法典》第二百七十三条,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,享有权利,承担义务,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。
律师 张甜:如果说这个车库属于公共部分的话,根据我国《民法典》的规定,业主是不能以放弃权利为由,来拒绝履行义务的,对于公共部分的使用,他也需要向物业公司缴纳一定的服务使用费,业主享有这个权利,他可以行使也可以不行使,但他不行使不能成为其拒绝履行义务的正当理由,就好比我们买房之后,哪怕还没有装修还没入住,但只要验收交房之后,也是需要缴纳物业费的,因为物业公司在业主交房之后,已经开始履行物业合同的相关义务了。
针对耿先生遇到的问题,律师张甜建议,业主可以先向国土部门或者不动产权登记部门咨询,确认车库的权属问题。
律师 张甜:在认定权属归属之后,就是否需要缴纳这样的一个停车服务费,以及缴纳费用的计算方式再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解决,如果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情况下,也可以向相关部门或者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寻求帮助,当然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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